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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明白纸

发布时间:2023-04-24 09:54:12 人气: 作者:小编

  亚新app下载网站●坚持宗教与教育相分离原则,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传教、举行宗教活动、成立宗教组织、设立宗教活动场所。做到“两个不得”和“五个严禁”: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;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。严禁在学校传播宗教思想、发展;严禁在学校设立宗教活动场所、举行宗教活动;严禁师生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;严禁师生在校内外参加或组织参加宗教活动;严禁穿戴宗教服饰、佩戴宗教标志。

  ●宗教不能干预群众日常生活。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和教职人员要尊重民风民俗,不得干预群众的婚丧嫁娶和个人生活,不得以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的名义发布公告要求群众穿着特定服饰、禁烟禁酒;信教群众过中国传统节日、按当地风俗办红白事,宗教不得干预。

  ●宗教不能干涉基层公共事务。除涉及宗教事务管理工作外,基层组织不得利用宗教团体、宗教活动场所安排部署工作,召开村民大会、选举等不得在宗教活动场所内进行;宗教不得干预基层政务村务工作,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不得插手村务管理。

  ●宗教教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,未经宗教部门批准不得跨县、跨市、跨省主持宗教活动的。外省的僧人、道士和阿訇、司铎(神甫)、牧师、传道员等未经省民族宗教委备案,不能来我省主持宗教活动。凡在街头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兜售手串、拉人信教、看相算命的均为假冒教职人员或非法活动,应及时向宗教、公安等部门举报。